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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第十九章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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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;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;绝学无忧。

这一章跟上一章一样其实都是一个排比句,上一章讲,“大道废,有仁义,智慧出,有大伪,六亲不和,有孝慈,国家昏乱,有忠臣”都是AB-AB-AB-AB的排比句式,是因为B所以A的这种形式,这一章的解释是假如做了A,就会得到B的这么一系列排比。

所以我们通读的时候就会有这种因果逻辑:因为绝圣弃智,所以民利百倍,因为绝仁弃义,所以民富孝慈,因为绝巧弃利,所以盗贼无有。

但是为什么绝圣弃智就会民利百倍呢?绝就是断绝,弃就是放弃。断绝圣贤放弃智慧做什么?这里指的是治国,假如说治国,需要用圣绝顶聪明的人还有至高无上的智慧去治理,那么这个国家大概不会好!为什么?因为谁能保持一致的绝顶聪明和至高无上的智慧呢?这世间根本没人能做到。

所以假如一个国家需要这么高难度才能治理好, 那么大概率很难维持长久。

“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”,你跟亲人之间会说仁义吗?不会的,亲人之间只讲亲情,假如讲的是仁义,那么亲情也就疏远了。“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”,巧指的是精美的东西,利就是利益,这里其实很好理解,假如把精美的东西和利益去掉,就不会有盗贼,盗贼是做什么的?肯定是有利可图,

有东西惦记着才来的。

得出结论的一句“此三者以为文不足”,意思是前面三者,都在概括不了全部的案例,所以“令有所属”,意思就是你还能举出很多例子,来侧面反应这些点,这仅仅是三个最具代表性的例子。

所以我们要如何?“见素抱朴”,素,就是没有修饰过的,朴,就是本来就这样,没有经过改变的。朴素朴素,就是这么来的,不显山不漏水,别人就会“少私寡欲”。其实很多的章节都表达过这些思想“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示人”和“故圣人为腹不为目,去彼取此”和“镇之以无名之朴”

等等,都一再表明,保持事物原来的样子,放弃别人所惦记的所图的东西,才是“大隐隐于市”的感觉。到最后就会“绝学无忧”,意思是,我读懂了前面三个例子,我就不需要再去深究别的案例了,因为都是同样的道理,比如说一个地方很方便,它可以是指这里交通便利,它也可以是指楼下

配套设施很好,也可以是指这里离工作的地方很近,这些都是方便的其中一个代表,但是,你只要知道方便是什么意思就够了,至于怎么举例子,那都是方便的。

常言美和富是一种原罪,其实的确如此,在半夜深耕,衣着暴露的女性,其实很危险,因为你有别人所图的东西,假如经常在公共场合炫富,其实也很危险,因为一旦被人盯上,则后患无穷。锋芒,切记毕露,锋芒可露,但是露一点就行了,至于完完全全的呈现给别人看,麻烦事特别多。